1、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是:中华人民共和国(中国)、俄罗斯联邦(俄罗斯)、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(英国)和法兰西第五共和国(法国)、美利坚合众国(美国)。

2、联合国安全理事会(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),简称联合国安理会或安全理事会,是联合国下属的六个主要机构之一。其组织形式使之可以持续地工作,而安理会每一理事国都必须始终有一名代表驻在联合国总部。其是唯一有权采取军事行动的联合国机构。[1]

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成立于1946年1月13日。1946年1月17日,其在伦敦威斯敏斯特的教堂大楼举行第一次会议。其后,其将其永久地址设在纽约市联合国总部。其还曾前往许多城市开会,1972年在埃塞俄比亚的亚的斯亚贝巴,1990年在巴拿马的巴拿马城和瑞士日内瓦举行会议。

根据《联合国宪章》,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。安理会有15个理事国,每一理事国有一个投票权。所有理事国都有义务履行安理会的决定。安全理事会还建议大会任命秘书长和接纳新会员国加入联合国。安理会还与大会一起选举国际法院法官。[2]

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分别是哪几个哪五个国家 扩展

联合国五个常任理事国分别为:


  1.中华人民共和国(中国);


  2.俄罗斯联邦(俄罗斯);


  3.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(英国);


  4.法兰西第五共和国(法国);


  5.美利坚合众国(美国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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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,美国,俄罗斯 英国和法国,目前设置的所有委员会和工作组都由15个安理会成员组成。常设委员会由安理会主席担任主席,每月轮流,而其他委员会和工作组则由指定的安理会成员担任主席或共同主席,每年在安全理事会主席说明中宣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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